各相关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社科联工作安排,组织申报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项目社会科学普及专项,现将申报事宜通知转发如下:
一、选题
(一)重点项目
1.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自治区中心工作的理论政策法规解读读物(书名自拟);
2.围绕公众关心关注的人文社科知识普及读物(书名自拟)。
(二)一般项目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宣讲阐释研究;
2.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宣讲阐释研究;
3.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宣讲阐释研究。
(三)后期资助
视具体情况确定。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作者、主编)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具有承担、完成项目能力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项目申报人(作者、主编)本年度只能申报和承担一项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实际主持项目;
(二)按照选题方向进行申报,须如实填写申请信息,相关内容简明扼要,条理清晰,突出创新性和大众普及价值;
(三)重点项目申报为原创著作、编著作品及提纲,书名自拟,已完成书籍优先考虑;一般项目申报为完整文章或提纲;自治区社科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根据评审情况和意见择优确定建议立项名单,经自治区社科联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社科联党组会议审定,向社会公告。
(四)社会科学普及专项资金使用按照《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执行。重点项目每项资助8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五)重点项目以正规出版物为结项形式,完成时限为2022年12月15日;一般项目以结项评审通过的研究报告、专报为结项形式,完成时限为2022年6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一)社会科学普及专项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申报人选择所属单位后自行登录注册,申报后等待申报单位管理员初审通过。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18:00,申请人需在此时间前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首页底端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
(二)提交纸质材料:
1.《申请书》(附件2)(一式四份)和《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六份),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字、承诺,经院长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意识形态审查表》一份。
上述材料由所属学院、部门统一汇总后于2月25日下午15:00-17:30统一送至科技处4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申报人在第二页项目申报时,点击左侧导航栏项目申报,在弹出的项目区申请表首行项目分类中,点选“社科普及专项—2022年度”,其他按照使用手册相关要求填写即可;单位管理员在第六页立项管理填报时,选择项目列表中的“社科普及专项—2022年度”,其他按照使用手册相关要求操作即可)。
(二)为全面了解申报项目基础情况,为评审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项目申报要求在论证活页后附上书籍成品或半成品书稿,拼接为同一个文档,并以PDF格式进行提交(系统只允许上传一个PDF)。
联系人:司嘉怡
联系电话:6193086
科技处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