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征集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培育计划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强化平台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启动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计划申报材料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征集的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包括三类:

1.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聚焦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开展高水平科研攻关的创新平台。

2.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面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服务的创新平台。

3.自治区临床医学中心:围绕重大疾病防治需求,开展临床研究、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成果推广的创新平台。

二、申报对象与基本要求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须为在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科技型企业等)。

(二)申报要求

1.对照自治区科技厅发布的三类平台正式申报条件,基本符合建设要求,具备良好建设基础、前期投入、科研条件与创新能力,有明确申报意愿。

2.对基本达标、仅1—2项指标暂未满足,但培育潜力突出的单位,可正常申报,须在材料中明确:本单位具备按期达标能力,承诺在1—3年内补齐短板、全面达到自治区建设标准。

3.本次为培育意向征集与前期摸底,文中只列明了基本条件,请各相关单位仔细阅读自治区科技厅发布的原文进行对照梳理编写申报材料,如有共建单位也请写明现有合作基础。市科技局将结合产业特点择优培育,全程跟踪指导,条件成熟后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级创新平台。

(三)各创新平台基本条件

1.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具体申报文件请通过网页查询https://kj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zcfg/zcfgkjzc/202603/t20260310_2871417.html)

①研究方向和领域具有明显的优势或特色,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自治区发展需求,符合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趋势,具备承担重大科研任务、高水平科研合作的能力。近三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

②具有高水平的学科或行业带头人,以及结构合理、学风严谨、学术诚信、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牵头申报单位人员比例不低于60%。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建设的重点实验室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之和不低于50%,企业或其他创新机构牵头建设的重点实验室比例不低于30%。固定人员不得与其他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重复,并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协议。

③依托单位能够为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经费、仪器设备支持,建设期内原则上科研开发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数理和信息等基础学科领域申报的实验室可适当放宽条件。

④依托单位应按需保障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经费,原则上3年建设期支持经费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并在建设用地、基础设施、人才引育、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保障性支持。依托单位为医院的,须为三级甲等;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建有专门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

⑤实验室在依托单位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健全的管理运行制度,创新文化氛围良好。

2.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具体申报文件请通过网页查询https://kj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zcfg/gfxwj/202508/t20250828_2780737.html)

①组织单位和牵头建设单位能够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经费、仪器设备支持。其中,筹建期内,每年提供不少于500万元的开办运行经费,科研开发用房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能满足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需要。

②拥有高水平领军人才、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专业化的技术支撑服务团队及成果转化应用团队,专职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30人。

③应具备组织和承担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能力,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经验,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有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强的资源整合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

3.自治区临床医学中心(具体申报文件请通过网页查询https://kj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zcfg/gfxwj/202201/t20220114_1995439.html)

①自治区内三级甲等医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在申报领域具有自治区领先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

③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申报前五年内,在申报领域主持或参与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或牵头承担过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

④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或者经过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

⑤申报单位能够对拟申报的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⑥建立经相关部门、组织认证或备案登记的伦理委员会。

三、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自治区***平台建设方案》,纸质版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后附申报材料通用模板。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26年6月4日11: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行政楼404;

3.联系方式:联系人:常宇新,联系电话:6193090,邮箱:kjc@bttc.edu.cn;

4.其他要求: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申报类型-单位名称-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需胶装成册(附目录),封面标注申报类型、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5.佐证材料(胶装附件)

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三甲/高新技术企业等);科研团队名单、职称/学历证明、用工协议;科研场地证明、平面图、面积说明;仪器设备清单、原值证明;近三年科研项目立项文件、结题报告;专利、论文、标准、奖励、成果转化证明;研发投入台账、财务凭证、经费承诺函;伦理委员会备案、临床试验机构备案(限临床中心);其他支撑材料

注:因三种创新平台申报条件并不相通,上述材料只是梳理的通用佐证材料清单,具体佐证材料请各相关单位对照自治区的管理办法自行准备相应材料。

五、工作说明

本次征集为培育计划前期摸底,旨在择优筛选具备条件、有意愿的单位纳入培育库,后续将对入库单位进行跟踪指导、精准培育,待条件成熟后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级创新平台。

各学院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科技处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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