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三年工作计划(2026-2028年)》部署要求,加强我市社科普及能力建设,不断创新社科普及形式、丰富社科普及内容、增强社科普及实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专项”课题申报,着力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社科普及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一)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等。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宣传阐释包头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史实与感人故事,普及党的民族政策和理论,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等。
(三)重大纪念活动: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长征胜利90周年、迎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80周年等重大节点。
(四)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七项重点工作等。
(五)我市“十五五”发展战略和建设“1144”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三个基本建成”、“一个挺进”、“两个稳居”发展定位和打造稀土产业集群、先进材料集群、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文化旅游等产业方向。
(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干部群众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等。
(七)包头地域历史文化:挖掘红色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西口文化、工业文化汇聚融合的文化底蕴和独特魅力,展现包头历史文化的当代价值。
(八)其他:围绕邻里和谐、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法律常识、健康养生等科普知识。
二、申报形式
申报者可选择图文作品、短视频、AI作品、微动漫、科普影视片、科普通俗读物等形式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作品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内容积极健康,符合广播电视播出规范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要求。
(二)申报作品题目自拟,生动形象、主题鲜明、易于传播。
(三)申报者承诺作品为未公开播映、发表的原创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作品所涉及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报送单位和申报者承担。
(四)申报作品内容不得涉密,不得含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
(五)在其他同类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四、结项要求
(一)结项形式
1.以图文作品结项的,作品原则上为JPEG、PNG、GIF等常用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横屏)、1080*1920(竖屏)。图片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彩色、黑白作品均可,不带水印。
2.以短视频、AI作品、微动漫、科普影视片结项的,单个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也可创作系列视频作品。视频格式须为MP4、MOV等常用格式,16:9全画幅横版、高清画面分辨率为1080P以上。视频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单位等信息。视频中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简体中文字幕。
3.以科普通俗读物结项的,出版前提交符合著作规范的书稿,最终成果形式应为中文出版物。书稿经出版社审校后,清样(含封面)须经市社科联(社科院)审核通过方可付印,并标明“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社科普及专项”字样,否则不予结项。
(二)完成时间。图文、短视频、AI作品、微动漫等科普作品制作周期为二个月,起止时间以立项公告日期为准。科普通俗读物须在立项公告发布后10个月内正式出版并结项。
五、有关事项
(一)本批专项采取后期资助方式。市社科联(社科院)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结项评审。结项评审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发放结项证书;良好及以上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3000-20000元经费支持;不合格的,作终止项目处理。
(二)市社科联(社科院)对申报作品享有编辑、使用、公开展播展演展示等权利,用于非商业用途宣传,不再向作者取得授权。
(三)社科普及专项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申报者关注“包头社科”公众号,下载课题申报所需材料,我校申请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请各相关学院、部门在此时间前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申报材料包括:
1.《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经申报人承诺签字、院长书记签字且加盖公章,相关模板由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填写《课题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3.《作品版权授权声明函》(附件2)一份;
4.《2026年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社会科学普及专项申报作品汇总表》一份,由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门汇总填写并加盖公章;
5.申报作品光盘1张。每部作品一个文件夹,内含申报作品(视频须为原视频)、课题申报表、版权授权声明函(PDF签字)、AI技术应用说明(如有)等。
请各相关学院、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签署明确审核意见,于2026年5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作品光盘报送至科技处41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司老师 6193086
科技处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