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申报2026年度内蒙古社会科学普及项目和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相关部门: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推进社会科学理论传播工程,全面提升内蒙古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质效,聚焦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启动2026年度全区社科普及项目和活动征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转发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6年度社会科学普及科研项目资助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部署,推出一批原创性高、社科普及性强的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成果,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立项。

(一)选题方向

申报者可围绕以下方向自主拟定具体选题,也可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和地方特色,提出其他符合要求的选题。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成果形式为社会科学读物,要求系统完整,逻辑严谨,内容翔实,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形式可涵盖专著、通俗读物等,字数一般不少于10万字。

(1)有关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以及大众化、通俗化的理论著作和优质读物(题目自拟);

(2)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及内蒙古的实践研究(题目自拟);

2.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紧密围绕党的创新理论进行研究阐释,数据翔实、分析深入、观点明确,紧密结合党的创新理论在内蒙古的具体实践,具备一定的政策参考价值和社科普及价值,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1)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理化研究与通俗化阐释(题目自拟);

(2)重点围绕自治区“1571”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挖掘阐释相关理论创新与实践成效(题目自拟);

(3)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宣讲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重点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以及普法、就业、教育、医疗、金融、养老、社会保障、基层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文化素质提升等民生领域,结合地方发展实际与文化自信建设开展研究(题目自拟)。

(二)相关事宜

1.申报方式

项目承担人须对选题的原创性负责,坚决避免重复研究,鼓励开展跨学科、跨领域合作研究,形成高质量的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成果。我校申报人请于2026年4月9日16时前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111.56.142.7/bt_admin.php/index/login)提交申报材料并将申请人本人承诺、签字,院长书记签字、加盖公章的意识形态审查表送达科技处411办公室

2.完成时限

重点项目立项后成果须于2026年11月30日前出版,一般项目须于7月31日前完成。

3.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8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申报单位须能够提供课题经费的正规完税发票。

二、社科普及产品和社科普及活动资助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普及项目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内蒙古“不落幕的社科普及活动”实行项目化管理,推动社科普及“七进”活动取得新实效。

(一)资助范围

资助方向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普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重大纪念活动: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长征胜利9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5·17”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等重大节点,开展主题社科普及活动、打造相关普及产品;

3.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重点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聚焦“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七项重点工作等方面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成就,开展社科普及;

4.文化强区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蒙古马精神、“三北精神”;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展现内蒙古多姿多彩的文化资源;

5.公民素质提升:落实《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结合“全民阅读活动周”“世界读书日”“你荐书、我买单”等活动,开展社科普及读物发布、读书分享、阅读推广等相关活动;

6.开展普法宣传: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贯彻实施,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普及活动;

7.社科普及影音作品:将优秀社会科学前沿成果向社会科学普及领域转化,形成影音产品、社科讲座、科普读物等各类社科普及成果,要求语言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结构清晰、节奏适宜、表述严谨,紧扣社会科学领域。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请如实填写《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社科普及项目资助申请表》《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社科普及项目资助明细表》,于2026年4月9日16时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bttc.edu.cn并将申请人本人承诺、签字,院长书记签字、加盖公章的意识形态审查表送达科技处411办公室

(三)相关事宜

自治区社科联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普及项目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综合考量社科普及产品质量、预期社会效益、创新程度等因素,择优立项并确定相应的资助经费。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及相关领域社科普及力量,加强统筹谋划,紧密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做好项目的全年谋划和具体策划,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社科普及产品、社科普及活动和社科普及研究成果,共同推动内蒙古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司老师 6193086

 

                                        科技处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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