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25年出版业科技与标准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25年出版业科技与标准创新项目的通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全国出版单位以及与出版工作相关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技术企业,新闻出版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国家新闻出版署确定的出版业科技与标准重点实验室。申报主体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从事或参与出版领域工作,在出版领域科技与标准化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积累。

二、申报类别

1.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成果。利用其在感知、决策、执行、控制方面的优势,打造数字出版智能化工具集(平台)、出版垂直领域大语言模型、AI智能体等,通过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以及文本、图片、音视频自动化生成等技术与出版业务流程相结合,提高出版内容生产、传播、服务效率和质量,提升出版业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2.大数据技术创新成果。利用其数据感知、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可视化等技术优势,提取数据资源价值,优化出版单位选题策划、产品设计、读者行为分析、市场分析、精准营销、版权保护等业务流程,提升出版业务效能和用户体验。

3.云计算技术创新成果。利用其分布式存储、弹性计算、数据虚拟隔离等技术优势,实施数据存储、资源管理、网络传送和信息安全建设,促进出版业信息采集、内容发布、产品形态创新。

4.物联网技术创新成果。利用其信息感知、数据传输、高精度定位等技术优势,形成产品之间、产品与用户之间信息高效交互,实现出版产品在生产、流通、销售、使用过程中的智能化识别和管理。

5.区块链技术创新成果。利用其防篡改、可溯源、防伪造等技术优势,提供高可靠性、高安全性和高效率的可信体系,推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出版业数字资产确权、运营销售监测、侵权行为取证等全业务流程创新,提升版权保护、版权管理工作水平。

6.虚拟现实技术创新成果。利用其三维图形生成、动态环境建模、实时动作捕捉、快速渲染处理等技术优势,实现多源信息融合、感知交互、动态场景与实体行为仿真,丰富出版产品形态,增强内容表达效果,提升读者阅读体验。

7.数字孪生技术创新成果。利用数字化拷贝、模拟生成等技术优势,建立数字模型,实现运行物体与场景复现、信息同步与模拟,为数字孪生出版关键技术要素、出版平台、应用场景等研究提供探索方向。

8.标准创新成果。围绕出版业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重点关注能够满足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和融合发展迫切需要,有利于打通行业壁垒、突破技术瓶颈,具有较强创新性和引领性的重要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工程标准等。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的工作成果,且目前能够正常使用或运营。在建或计划项目不得申报。

2.此前已申报但未入选的项目,有实质更新的可继续申报,无实质更新的不再申报。

3.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申报主体未获得完全知识产权或明确授权的项目,以及近三年内受到过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单位,不得申报。

4.每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限推荐4个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每个类别的数量,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统一报送。中央在京出版单位和中央直属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由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每个申报主体限报1个项目。新闻出版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直接提交申报材料,每个申报主体限报3项标准创新成果。出版业科技与标准重点实验室直接提交申报材料,每个申报主体限报1个项目。

四、材料报送

1材料填写。申报主体如实填报《20251年出版业科技与标准创新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和《2025年出版业科技与标准创新项目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采 集表》),确保内容填写准确、完整,并按要求加盖申报主体、主管主办单位或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公章。

2.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主体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成果材料,如课题、专著、论文、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获得奖励情况等。如有必要,需提供使用说明、网络服务地址及可供测试的账号密码等。

3.格式要求。纸质版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依次为《申报书》《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封面须加盖申报主体公章,一式5份。电子版《申报书》和《采集表》须为doc格式,其他证明材料可为jpg、pdf或其他格式。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技处41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4.报送时限。根据教育厅报送时间限制,各学院须在2025年6月1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戚迎龙  6193085


科技处      

2025年4月22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下一条:科技处转发科技厅及科技局 关于发布2025年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专项(生态安全屏障)项目指南的通知

关闭

当前访问总量:

版权所有: 包头师范学院科技处 电话0472-6193086 邮箱:kjc@bt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