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提请发放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科研启动经费的函》,按照《包头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包师院办发〔2018〕34号)《包头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学位管理办法(修订)》(包师院办发〔2018〕33号)《包头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包师党办发〔2020〕23号)文件规定,学校开展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教职工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立项工作。经评审,2024年度批准立项科研启动基金“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类别项目12项,立项名单见附件。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包头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积极开展研究。
附件:2024年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科技处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