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自治区“五大任务”建设需求,加快实施科技“突围”工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提质升级行动计划(2024-2026 年)》,通过调研征集的技术指标要求,以揭榜答题形式设立此专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针对项目指南要求提出具体解决关键技术的实施方案,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申报单位应确定1 名领军型科研人员作为首席科学家,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协调组织项目的顺利实施。
2.牵头申报单位为自治区高等学校,应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保障体系,运行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3.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为自治区内注册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相关机构可作为联合申报单位之一。
4.牵头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方任务指标,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并配备必要的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5.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项目指南限报1项。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其他自治区级及以上“揭榜挂帅”类项目的不得申报。
6.项目验收评价采取会议答辩和现场考察等方式开展。
7.其他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需填写并报送《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1 式1 份);学院推荐报告(1 份),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pdf)到科技处邮箱。
申报工作安排:
10月9日 学院汇总后报送材料至科技处411室;
10月10日 按主管部门的申报限额要求,组织专家评审项目;
10月11日-1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推荐项目;
10月18日上报主管部门。
联系人:戚迎龙 6193085
科技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