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申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专题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相关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本次申报不发布选题指南。项目主持人需紧密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及实践要求,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申报题目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报内容以应用对策性研究为主,注重调查研究,有充分地分析和论证,避免过度模型化。

(二)本次项目均为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立项数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必须同时完成方可结项。研究报告2万字以上,完成时限为10个月左右,具体以立项合同书为准;决策咨询报告3000—4000字,完成时限截止2024年12月30日,需在《北疆智库》等供自治区或盟市领导参阅的内部刊物上发表。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另一个其他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承担基金项目尚未结项或上年度结项未达到良好以上等级的;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

三、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本次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主持人于2024年8月14日至9月2日间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网址:http://111.56.142.52/sklweb/index.php)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1),系统将于9月2日24:00关闭。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经本人承诺、院长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模板由科技处下载中心下载)。

2.《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题目、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4.汇总表(附件4)1份,由项目申报所在学院、部门汇总填写,并加盖公章。

(三)各相关学院、部门请于2024年9月2日10:00前,将审定后的纸质版意识形态审查表、汇总表、申请书、论证活页统一报送至科技处4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四)网上申请书和纸质版《申请书》内容必须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仅收到网上申报材料或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主持人认真阅读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二)系统老用户登录密码已统一重置为“ktsb2024*”;新用户需按系统使用手册注册账号,并联系科技处系统管理员通过后方可申报项目。

(三)如项目主持人忘记密码,可联系科技处重置。

人:司嘉怡

联系电话:6193086  13347189356

 

                                      科技处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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