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实施“科技突围”工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突围”工程专项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实施办法》,科技厅组织实施储能与新型电力系统领域成果转化类“揭榜挂帅”项目,发布了技术榜单,结合市科技局的管理要求,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条件
(一)揭榜方应为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较强的成果转化人才团队。
(二)揭榜方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对接机制等配套条件。应积极开展示范应用,努力扩大经济、社会效益。
(三)运行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相关制度须在申报时提供附件)。
(四)揭榜方应针对榜单要求,提出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方案,成果转化须覆盖技术榜单全部考核指标。揭榜牵头企业应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并配备必要的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五)揭榜方须提供配套经费与财政科技资金比例不低于2:1。
(六)揭榜项目中期考核和验收评价采取行业部门满意评测度和专家测评等方式开展。
(七)其他要求详见榜单(附件1)及其他相关附件。
二、揭榜流程
1.揭榜申报。请揭榜方于2024年6月25日前(建议提前注册)登录通过蒙科聚平台(http://www.mengkeju.com)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有关资料。
2.组织对接。自治区科技厅根据揭榜情况,及时指导区内企业与技术供给科研单位的对接合作。
3.遴选评审。申报截止后自治区科技厅与技术供给科研单位根据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实施条件等共同确定揭榜方。也可根据实际采取“赛马制”的方式支持多支团队平行开展成果转化。
4.揭榜公告。自治区科技厅向全社会公示揭榜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签订任务书。
三、联系方式
戚迎龙 6193085
科技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