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常规项目(高质量发展专项)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相关部门:

现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常规项目(高质量发展专项)选题指南,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方向

坚持把研究阐释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办好两件大事特别是在民族地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作模范,重点开展应用对策性研究,提出具有现实性和较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充分发挥“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

二、具体要求

(一)注重调查研究,有充分的分析和论证,避免过度模型化。本批项目不预设类别,根据课题设计、研究团队和研究对象重要性,经专家评审后确定重点课题。

(二)除指定要求发表论文的,其余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项目主持人申报时可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成果形式,一经选定、不可更改。

1.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重点项目要求按期提交4万字研究报告和2篇决策咨询报告;一般项目提交2万字以上研究报告和1篇决策咨询报告。

2.以公开发表论文形式结项的。

重点项目至少发表2篇论文,其中1篇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发表(未见刊的须提供用稿通知和排版样稿),或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一般项目至少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核心及扩展版、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核心及扩展版、《内蒙古日报》(论道版)发表1篇论文,或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3.以出版专著形式结项的。重点项目需在出版前提交不低于15万字、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一般项目提交不低于8万字、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经研究部同意后公开出版。不包含电子出版物。

(三)选题后标注“自选角度”字样的,可按照选题指南所列方向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但不得偏离选题导向,且题目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未标明“自选角度”字样的选题须按指南原题进行设计研究。

(四)DY71—DY75为自治区社科联与自治区政协合作课题,按照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进行申报和管理。

(五)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另一个其他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承担基金项目尚未结项或上年度结项未达到良好以上等级的;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已申报2024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北疆文化专项、历史文化专项、文艺评论专项的。

三、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本次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我校截止时间为4月11请申报人务必于4月11日16:00前完成线上申请材料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经签字盖章的《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科技处下载中心下载);

2.《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论证活页》(附件4)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选题编码及名称、申报题目、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4.汇总表(附件5)1份,由申报人所属学院、部门填写,并盖章。

(三)各相关学院、部门务必于2024年4月11日16:00前,将审定后的纸质版汇总表、申请书、论证活页统一报送至科技处4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采取“1夹6”(1份申请书内夹其他6份材料),并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四)网上申请书和纸质版《申请书》内容必须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仅收到网上申报材料或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资助金额和完成时限

(一)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8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二)重点项目完成时限为1年左右,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0个月左右,公开发表论文和出版专著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时限,具体完成时限以立项合同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主持人和各申报单位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认真阅读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二)系统老用户登录密码已统一重置为“ktsb2024*”;新用户需按系统使用手册注册账号,并联系本单位系统管理员通过后方可申报项目。

(三)如项目主持人忘记密码,可联系申报单位系统管理员重置。

联系人:司嘉怡

联系电话:6193086

 

 

 

                           科技处

                            2024年3月21日


上一条:科技处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科技处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

当前访问总量:

版权所有: 包头师范学院科技处 电话0472-6193086 邮箱:kjc@bt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