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关于开展第五批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文科学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体系,提升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内党宣办发〔2023〕41号)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区开展第五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2008年启动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工作以来,已设立4批、共32家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成为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通过开展此次申报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源配置,整合凝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精品成果生产,培育优秀学术带头人,强化学科优势。

二、基地定位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使命,做强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推出一批在区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精品成果,建设一批实力和影响力处于全区乃至全国同研究领域前列的示范性研究机构。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各领域前沿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服务党和国家重大部署、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为宗旨,以自治区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要研究领域,以完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的重要功能,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成为自治区新型智库体系的重要组成力量和高端智库建设的重要培育梯队。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研究机构需依托高校、党校、社科院及综合性研究机构建设,具有实体性质。此次申报不受学科限制,鼓励跨学科研究。高校系统申报时,至少拥有与申报方向相一致的相关领域自治区级重点学科或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其他科研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鲜明研究特色和在自治区领先的研究优势。

(二)建设方向明确,有近期、中长期建设目标及明晰的建设内容。研究特色鲜明,具有地区资源优势和学科优势。管理制度科学规范。

(三)基地负责人、首席专家年龄一般不应超过5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科研积累和成果,在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有与申报方向一致、整体实力强的研究队伍。学术带头人学术造诣高,在区内外有重要影响。研究基地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梯队结构合理,40周岁以下(按1984年3月1日后计算)的青年学者比例不得低于40%。

(五)采取开放式运作模式,鼓励与区内外各研究机构和实际部门合作,鼓励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从事合作研究或担任学术顾问。

(六)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条件。应具有一定数量和较高学术水平的前期研究成果。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科研设备;有完备的数据库建设基础和充足的图书资料。

(七)基地依托单位应确保每年对每个基地投入经费不低于3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四、管理办法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机构,由依托单位统一组织推荐和申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研究确定是否设立及命名挂牌。研究基地批准设立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对各基地进行管理和考核,实行定期考核评估和淘汰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将给予限期整顿、撤销资格等处理。

五、研究方向

此次申报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不作具体限定。研究机构在设定研究方向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推进北疆文化建设,立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前瞻性、紧迫性和全局性的各类重大现实问题,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服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六、具体事宜

  (一)每个申报单位不限申报数量。

(二)部分现有的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内容、方向、领域和基地名称已无法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形势变化,需重新申报。未重新申报的,将在此次同步开展的周期考核评估中予以摘牌。重新申请参评,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电子版受理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至3月17日上午12:00,请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bttc.edu.cn,纸质版于3月18日上午9:00报送至科技处4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保证报送材料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经所在依托单位严格论证审核。

(四)申报材料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和相关辅助材料。辅助材料包括研究基地申报中所涉及的学科支撑材料、重要成果材料、科研立项材料、获奖材料及相关文件等,须附材料清单,辅助材料原则上不超过80页。报送材料均要独立装订成册,《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8份,辅助材料一式2份;其中涉密材料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报送,外文、民族语言文字材料需附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联系人:敖凤梅 6193090 15247851052

 

科 技 处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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