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转发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现已启动2023年(第十九届)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按照《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要求,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办法

本项目面向普通本科院校,采用总量控制、限额推荐的办法。各学院或部门可按照申报要求推荐青年科学奖、教育教学奖候选人,并向学校科技处推荐候选人,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向教育厅报送。

三、材料报送

(一)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9:30—12:00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404办公室,电子版于8月28日上午9:00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bttc.edu.cn。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学院或部门要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严格把关的同时,在推荐表中对申报人的日常表现、道德操守、育人成效、学术贡献等做评价。

2.《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推荐单位联系人信息表》;

3.《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Word电子版;

4.按要求签名及加盖公章的《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及其佐证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三份并扫描成PDF

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二)经教育厅评审确定向教育部推荐的候选人须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kjpj.cutech.edu.cn/fytef)完成个人填报,并将从系统下载打印(带水印)的推荐书按要求签名及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报送学校科技处。经教育厅评审确定将向教育部推荐的教育教学奖申报人每人须提交一个mp4格式的教学短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后续事宜将另行通知。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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