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继续开展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的批复》(内政字〔2017〕45号)、《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和奖励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6号)和《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包府发〔2013〕73号,以下简称《评选和奖励办法》)精神,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决定,于2023年开展包头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评奖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主要评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作者公开出版的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地方志、社科普及读物)、 公开发表(带有CN刊号)的论文以及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咨政报告等哲学社会科学成果。
本次申报工作仍需采用在线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25日。请申报者认真阅读《关于开展包头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及《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按照工作安排按时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工作安排
(一)学院或部门初审
时间:2023年8月5日—2023年8月11日
要求:申报者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成果,由所在学院/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将《申报材料汇总表》和《意识形态审查意见表》的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行政楼404室,电子版发至kjc@bttc.edu.cn。
(二)在线申报
时间:2023年8月12日—2023年8月25日
要求:申报者个人注册(个人注册用户名为手机号),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资格审查)后个人登录申报。已注册过的老师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网址:http://www.btskw.com.cn(包头社科网“服务窗口”,进入“社科奖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报及评审表》后,用A4纸按样导出表格。
(三)提交材料
时间: 2023年8月26日 上午10:00—12:00
要求:由各学院/部门将申报者的材料分别装入档案袋并标明“所属学院、申报者姓名、申报成果明细”后统一提交404室。
申报材料:1、《申报及评审表》一式3份。
2、著作类原件2份;论文、调研报告类原件1份、复印件2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成果);调研、咨政报告成果及被采用的佐证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或相关佐证材料需单独装订成册。获奖成果的原件不再退还本人。
(四)校内初评
时间: 2023年8月26日—2023年9月1日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敖凤梅
联系电话: 6193090 15247851052
邮箱:kjc@bttc.edu.cn
科 技 处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