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2023年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已经发布,现将2023年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申报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全市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及市外研究鄂尔多斯市的专家学者均可申报。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鼓励围绕课题研究实际需要,跨领域、跨行业、跨单位组建课题组开展研究。
原则上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职务,一般课题申请人不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限制;课题组成员不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限制。
(二)申请人必须依托单位进行申报。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资助资金以“后补助”(根据结项鉴定成绩资助)的形式一次性拨付立项单位或课题组。
(三)为避免重复研究和多头投入,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不能申报;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厅局项目、市内相关研究项目立项的不能申报。
二、申报方式
(一)同一年度同一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另一项课题;非课题负责人最多也可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上年度未达到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申报。原则上同一年度一个单位申报课题的数量不得超过12项。
(二)2023年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申报方式分为根据选题申报和自设题目申报两种类型。根据选题申报即根据《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2023年课题选题指南》选题申报,申报重点课题不得缩小选题范围、根据实际自拟题目;申报一般课题可以自选角度、根据实际自拟题目,均不得偏离选题导向。自设题目申报(不支持申报重点课题)即根据《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2023年课题选题指南》 一般课题的12个类型,依托个人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学术创见,自主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课题题目。课题题目的确定要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坚持正确政治导向,紧紧围绕鄂尔多斯现代化建设,内容上要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导向和较强的创新价值,表述上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
三、课题研究、结项及资助工作
(一)2023年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成果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论文四种,课题组任选一种或一种以上,专著字数要求在50000字以上,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字数要求在8000字以上,可出版(发表)也可不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情况作为结项评审重要依据,但只有在立项文件印发之后的出版(发表)情况才采用;论文字数不限,原则上要求在省级以上正规学术期刊上发表(以实际见刊和用稿通知为准),出版(发表)须说明课题来源为“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评审后,根据专家意见,课题成果适合向市四大班子或相关旗区、部门报送资政建言的课题组要完成一篇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推荐高质量的课题成果在《鄂尔多斯社会科学》发表,帮助促成成果转化。完成研究工作分两个时间段,即3个月,2023年11月10日前;11个月,2024年6月10日前(一般到期10天前开始接收结项评审相关材料)。各申报课题组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完成时间,其中申报重点课题的课题组必须在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并提交研究成果。
(二)批准立项后,课题组不得擅自变更申报课题时设计的课题题目、最终成果形式、内容以及完成时间。
(三)课题立项后,课题组要树立精品意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思想武器,观察问题、研究问题,聚焦现实、关注现实,提高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实地调研、成果撰写等工作,争取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切实发挥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智囊作用。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
(四)立项课题组提交结项申请和成果后,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023年“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设特别优秀、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合格及以上课题颁发结项证书,评定为不合格的不予结项。结项课题分资助课题和非资助课题两类,资助课题根据评审结果分重点和一般、分等次、分课 题组组成人员情况(对市外的院士、全国知名专家等完成的课题进行“一事一议”式资助)进行资助,资助金额根据实际研究确定。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重复率检测高于25%的课题不予结项。
(五)公开出版发表、内部资料刊发、向有关部门报送研究成果时须说明课题来源为“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课题立项申报、中期调度、结项申请的各类纸质资料不予退还。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须于8月4日上午10点前发送电子版《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至科技处邮箱kjc@bttc.edu.cn,并报送《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经签字盖章的《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处下载)至科技处4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司嘉怡 13347189356/6193086
科技处
2023年8月2日